園林景觀設計燈光設計在于突出光色與景觀融合的綜合表現,是利用燈光的顏色和顯色性、燈具的藝術處理、燈光布置的藝術化來取得裝飾美化的效果。針對不同的對象有選擇地進行夜間景觀重塑,能夠體現一定的空間環(huán)境風格特征,增加環(huán)境空間的美感和意境,符合人們生理和心理的需求。其本質的追求是充分利用燈光照明的藝術手法及其光色的協調,來滿足人們的感官與審美需求,創(chuàng)造審美對象和光色綜合的視覺審美效果。同時創(chuàng)造出具有審美意境的藝術景觀與和諧的環(huán)境空間氣氛,從而讓人們得到美的享受和心理上的愉悅與滿足。
在園林綠化景觀設計中為了保證有均勻的照度,除了燈具布置的位置要均勻,距離要合理外,燈柱的高度也要恰當。園燈設置的高度與用途有關:園路兩側的路燈應照度均勻連續(xù),從而滿足安全的需要一般園燈高度3米左右;大量人流活動的園林綠化景觀設計空間,園燈高度一般在4至6米左右;而用于配景的燈其高度應隨情況而定;用于園林景觀觀景廣場的景觀燈則需要根據景觀燈柱的款式、設計安裝位置等因素考慮,如普通小廣場方柱形景觀燈常規(guī)為4-6米,如廣場面積較大景觀燈柱安裝間距大則需要6-9米高度的
景觀燈柱;另外,
景觀燈柱的高度與燈柱間的水平距離比值要恰當,才能形成均勻的照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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